根据国规环评[2017]4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条例,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瑞昌石油分公司瑞昌黄金加油站双层罐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已于2019年4月28日完成验收会议,形成了环保验收意见,现该《办法》要求,向全社会公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瑞昌石油分公司瑞昌黄金加油站双层罐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瑞昌石油分公司瑞昌黄金加油站双层罐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7月2日)。公示期内,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公示单位反映。
二○一九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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